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5-14 09:58

录取批次的安排

A、对采用平行院校志愿设置的省市,执行该省市的投档规定,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接受投档;

B、对采用院校志愿优先的省市,执行该省市的投档规定,按照考生报考学校的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C、对所有进档考生,根据专业志愿先后按实考分数排序,按照各专业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处理;

D、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

E、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在高考录取过程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专业、体育和艺术等方面有特长的考生。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