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6-21 10:39

录取批次的安排

根据各省安排,陆续公布各省录取时间。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艺术类考生录取规则:按照《山东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根据教育部和各省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的要求,严格遵守高校招生“十严禁”、“30个不得”等工作禁令,建立健全的过程透明、程序公正、管理规范、监督有效的录取工作机制。学院招生工作在综合考评考生德、智、体三方面的基础上,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1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办法,根据已公布的招生计划,按照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2.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

3.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4.同批志愿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5.对部分缺额专业,根据生源和志愿情况进行调剂录取。对无法满足本人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学校作退档处理。

6.艺术类考生录取规则:按照《山东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7.根据教育部及山东省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文件规定,以单独招生招收形式拥有参加2019年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春季高考或夏季高考资格的考生。经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招生享受相同的待遇。单独招生录取的具体实施细则另行公布。

8.外语语种设限:根据学院专业设置及要求,招收考生的外语语种不限。

9.男女比例设限:定向培养士官招生只录取夏季高考考生,招生男女数按技术兵种确定的数量执行,详见省教育厅正式公布的招生计划。非定向培养士官专业均无男女比例限制。

10.考生体检和专业限报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一律予以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