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专业
我院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要求学生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一律予以退回。
士官专业
除执行普通专业标准外,还要根据各省教育厅有关文件和《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参加直招士官生体检及政审。
学校首页
学校简介
院系设置
专业介绍
就业情况
院校动态
招生简章
录取规则
基础设施
收费项目
食宿条件
奖学金设置
体检要求
校园影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