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6-19 11:19

录取批次的安排

录取原则:

1、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纪律,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考核,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对所填报专业录取满额且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可在未录取满额的其它专业中进行调剂;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予以退档处理。

3、非第一志愿的考生无分数级差限定。

4、按政策加分或降分投档录取的考生一视同仁。

5、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

6、按志愿录取的考生原则上不允许退档。

7、录取结果:由我院寄发已录取的考生《录取通知书》,新生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到校报到。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