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三批次.
第十九条 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的专业课成绩,以各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的省内普通高校美术类专业招生专业课全省统一考试成绩为依据,在该省招生考试委员会确定的文化课最低分数线以上,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我院遵从各省市自治区招考主管部门的加分政策及意见。
1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2按志愿优先原则投档,不设志愿分数级差,优先录取一志愿考生。
3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录取结果除在各省招生办的网站上公布外,学校网站也将在录取结束后2天内公布.
网址为:www.fe-edu.com.cn。
4招生录取工作在哈尔滨理工大学远东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的监督下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