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6-27 16:10

录取批次的安排

 

福建省录取批次:

1、本科提前批(师范类)

2、本科一批(临床医学)

2、本科二批(除临床医学其它普通文理专业)

3、艺术类本科B批

4、体育本科批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莆田学院2019年艺术类各专业招生录取规则

 一、美术类各专业

若考生所在省份可进行平行志愿投档,我校使用平行志愿投档模式进行录取

1、按综合分出档的省份,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省定相应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按出档分从高到低录取,若综合分相同,按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平行志愿特征分、文化考试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

2、按非综合分出档的省份,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省定相应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按以下计算公式得出的综合分(综合分相同时,按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平行志愿特征分、文化考试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美术类各专业: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固定照顾分)×4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总分÷省级专业统考总分)×60%。

二、音乐类各专业

若考生所在省份可进行平行志愿投档,我校使用平行志愿投档模式进行录取

1、按综合分出档的省份,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省定相应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按出档分从高到低录取,若综合分相同,按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平行志愿特征分、文化考试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

 2、按非综合分出档的省份,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省定相应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按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省级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按考生平行志愿特征分、文化考试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


加分政策

       

按照各有关省级招生办公室的有关录取政策规定进行录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按照各有关省级招生办公室的有关录取政策规定进行录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按照各有关省级招生办公室的有关录取政策规定进行录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学生入学1年后允许转专业,并依据《莆田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相关规定进行办理。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