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和住宿费。根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和福建省教育厅(闽价费[2014]183号、闽价费 [2011]314号、闽价费[2012]409号、闽价费[2018]192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按照莆田市物价局 莆田市财政局(莆市价〔2015〕122号、莆市价〔2016〕63号、莆市价〔2016〕78号)文件核定的标准收取住宿费(收费标准若有变化以莆田市发改委的批复为准)。退费按照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和福建省教育厅(闽价〔2005〕费435号)文件规定执行。
我校各专业的收费入下:
(一)闽台合作项目:
1、艺术类及医学类:18000元/学年
2、其他专业:15000元/学年;
本项目学生第三年到台湾合作大学学习,学费标准按台湾当年学费标准收取,现约新台币10万元,折合人民币2万多元。
(二)普通招生:
1、艺术类:8400元/学年(美术学、工艺美术、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音乐学、)
2、医学类:6000元/学年【临床医学、护理学、药学、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
3、其他专业:4800元/学年
(三)中美合作项目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以培养医疗健康产业管理人才为主):18000元/学年